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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与防护分会关于推荐第一届优秀博士论文奖有关通知
【 字号   来源:工程安全与防护分会    发布时间:2007-12-18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条例

 

 

为鼓励我国岩石力学与工程界博士学位研究生创造高水平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应用成果,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决定设立“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以下简称“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并制定条例如下:

 

一、奖励等级

设“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每年评选3~5名(可少于3名),无等级。

 

二、评选范围

博士学位论文限定为岩石力学与工程领域的博士学位论文,论文作者必须是中国岩石力学学会会员(包括学生会员)并在近两年内(以评选年份的1231为计算标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博士学位证书

 

三、评选标准

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岩石力学与工程事业,具有创新、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并在“岩石力学与工程”领域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被推荐为“优秀博士论文奖”获奖候选人:

1.在岩石力学与工程领域有重要的新发现,在理论或技术方法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成果;

2.在岩石力学与工程应用研究中,勇于实践和创新,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

3.在岩石力学与工程新理论或新技术推广工作中成效显著,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在国内和国际上有影响的有关杂志上发表学术影响较大的学术论文。

 

说明:1)申请者所提交的成果和贡献必须以国内工作为主,凡以国外工作为主或完全在国外获得的成果,不得作为评选依据;国外分会暂不参加评选活动。2)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在边疆、野外及其它条件艰苦地区和环境下,长期奋战在岩石力学与工程科技工作第一线,并做出显著或突出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四、奖励名额

1.每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名额为3~5名,当候选人数不足奖励名额3倍时,由学会常务理事会决定是否酌情减少奖励名额,以保证评选论文的质量和获奖论文的水平。

2.为了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际上有影响的有关杂志多发表文章,以扩大我国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在每次的评选名额中有侧重地表彰在国际学术刊物中发表有学术影响的论文者。

 

五、申报评奖与授奖时间

本项奖励每年评选一次,每年930日前截止申报,10月至12月评奖,一般结合下一年度全国性或地方学会、专委会学术会议进行授奖。

 

六、评选组织与程序

1.符合上述“评选范围”规定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经1名以上常务理事或2名博士生导师推荐均可直接向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提出申请参加评选,由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评审。申请人(被推荐人)须填写《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优秀博士论文奖推荐表》(见附件一,可复印)的第一页,并亲笔签名对所填内容负责。表中推荐专家须填写推荐意见并亲笔签名,学位授予单位须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附件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参评论文提交的附件材料详见附件二。

2.评审委员会由5-7名专家组成,每届评审专家由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秘书长与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提名,经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评审委员会对全部候选人博士学位论文及其它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经初评确定正式候选人(获奖名额+1),最后差额投票评选出获奖人,报请常务理事会批准。

 

七、奖励形式

学会对获奖者授予证书和奖章,在“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和“动态”上发表奖励公告,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在授奖的学术年会上安排获奖者作重点学术报告。

 

八、其它

1.评审委员会在“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获得者中优先挑选“国际岩石力学学会罗哈奖(Rocha Medal)”候选人,并向国际岩石力学学会申报。

2.每位“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候选人,需交纳评审费300元,随推荐表和附件材料一起寄送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3获奖论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追回奖励证书和奖章,通报批评,并分别取消被推荐人再次被推荐的资格和推荐人、推荐单位以后两年的对其它人的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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